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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师范大学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年10月10日 10:10  点击:[]

校发〔2017〕13号

关于印发《湖南师范大学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现将《湖南师范大学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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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发〔2017〕13号

关于印发《湖南师范大学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现将《湖南师范大学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21日

湖南师范大学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上级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解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整治重点

1.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政策落实不到位,教育补贴资金拨付管理不规范、发放不及时,虚报、冒领、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惠民补贴和教育扶贫资金等问题。

2.违规办学,违规收取转学、转专业、重修、补修费用和以中外合作、校企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侵占学生教材差价款问题。公办学校以推荐费、介绍费、信息费等各种经济手段,招揽生源、委托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等违纪违规行为。

3.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举办谢师宴和庆功宴、违规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及其他违反“四风”问题。

4.虚报、冒领、套取科研经费,学术不端等问题。

5.师德败坏、涉赌涉毒及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6.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不到位,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食堂违规经营管理、有偿补课、违规收费和违规招生等问题。(附属中学和附属小学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订本单位行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校纪委监督执行)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4月-5月)

1.加强领导。成立湖南师范大学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李民同志、校长蒋洪新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唐贤清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纪委监察处,负责日常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组 长:李 民 蒋洪新

副组长:唐贤清

成 员:安云初 龚 民 龚 舒 何扬波 匡尹俊

刘子兰 刘 祎 马 铭 秦 媛 宋叔培

沈又红 唐建文 向发意 肖新祥 夏赞才

易 冰 杨合林 曾少华

2.营造氛围。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充分利用学校各类媒体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3.上报备案。各二级单位将工作部署情况、具体实施方案(具体措施)以及专项整治工作联络人员名单于6月10日前上报学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备案(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88872406,邮箱:786053881@qq.com)。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12月)

1.全面自查。各二级单位围绕重点整治的内容,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宣传。

2.重点解剖。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选取若干单位,根据整治内容进行全面解剖。

3.重点督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采取现场督导、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二级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主要督查自查自纠、问题线索核查、执纪问责和通报警示情况。

4.问责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处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对自查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该查处的问题没有查处的,严肃问责。

(三)总结规范阶段(2018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二级单位进行分析和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各二级单位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上报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1月15日前上报)。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开展全校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是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对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抓出实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党委(总支)书记、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和推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承担起分管范围内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认真谋划、部署和推动分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纪检书记(委员)要担负起组织协调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追责问责。

(二)严格执纪问责。要通过严格执纪问责,坚决刹住不正之风。对违规收取的各种费用要进行彻底清退,对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履责不力和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对各类非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对查处的案例要及时通报警示、形成震慑。

(三)坚持标本兼治。按照“问题扫描先行、执纪问责开路、惩治教育并行、规范管理跟进”的原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仅要严肃惩治违纪违规行为,还要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更要研究探索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四)加大督导和宣传力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督导组,定期开展督导。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的单位要进行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并将各二级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严重滞后的单位,要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党委(总支)的主体责任、纪检书记(委员)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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