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经学校党委同意,现将《关于领导干部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金融活动有关情况的通知》(湘纪发〔2017〕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金融活动有关情况的填报工作。填报要求如下:
l、填表对象为我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2、填报的表格必须由报告人本人填写并签字,做到实事求是、应报尽报。
3、此次填报的金融机构涵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其他与金融相关的机构。
4、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金融机构就业的情况按表格要求填写;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未在金融机构就业的,只需要填报“与报告人关系”、“姓名”两栏。
4、各二级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与学校纪委、监察处联系,请联络员实名加入“师大涉矿专项整治工作群“(群号:204206665)。
请于10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领导干部的个人填报表、单位汇总表的纸质档及电子版)报送至学校纪委监察处101室。(联系人:李春莲,联系电话:88872103)
特此通知。
校纪委、监察处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