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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重申几条纪律的通知

2017年12月27日 10:10  点击:[]

校纪发〔2017〕6号

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重申几条纪律的通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有关通知精神,现重申几条纪律如下:

一、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

二、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四、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五、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六、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八、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九、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十、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中共湖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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