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严防违规公款吃喝送礼等“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巩固纠正“四风”工作成果,根据《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驻教纪通〔2017〕18号)要求,拟于8月29日前对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白酒问题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通过检查公务接待情况、报销票据、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今年以来本单位公款购买高档白酒问题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对问题较轻的,要督促及时纠正整改;对问题较重的,要严肃查处和问责。
二、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协调税务部门,通过了解开具发票情况等方式,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线索进行全面筛查,并向相关单位适时交办问题线索。各单位要认真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对筛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特别是上级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三、请各单位于8月29日前,将本单位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的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和统计表(见附件),并整理汇总本单位查处的典型问题,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校纪委(排查结果为零也需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零报告统计表)。
四、校纪委将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各单位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负面影响和舆论炒作。
联系人:李娟联系电话:88872206
传真:88872206
附件:集中排查整治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统计表
中共湖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8月18日
附件
问题线索 |
数量 |
查处情况 |
查实或基本查实 |
查否 |
处理人数 |
党政纪处分人数 |
上级纪委转去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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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排查发现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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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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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排查整治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