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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三节”期间重申几条禁令的通知

2016年09月08日 10:10  点击:[]

各二级单位:

2016年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弘扬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现重申几条禁令如下:

一、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福利;

四、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五、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

六、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婚丧喜庆事宜;

七、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

八、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严格遵守。校纪委监察处将于近期开展明查暗访,一经发现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中共湖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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